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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级春季博士生缴纳2016学年学费的通知

日期:2016-01-16 点击数:

为了保证2015级春季博士研究生及时、方便、快捷地办理2016学年学费缴纳手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缴费标准

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/人·年;

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/人·年。

住宿费在秋季学期开学时按学年缴纳。

二、缴费方式

2016学年2015级春季博士生学费采用以下方式缴纳,财务处不再组织现场收费。

(一)银行批量扣款

1. 请同学们务必于2016年2月18日之前将应缴纳的学费及异地存款手续费(存款金额的0.5%)足额存入银行卡(指入学时学校统一办理的、用于日常奖助金发放的银行卡)中。

2. 学校按照收费标准通过银行从卡上统一划扣学杂费用。卡中金额不足时将无法完成划扣手续,请务必保证卡中存款大于应缴应扣金额(即应缴学费+异地存款手续费)。

3. 因故未能通过银行批量扣款的,请于2月20日-2月21日选择圈存机缴费、网上缴费方式缴纳学杂费。

(二)圈存机缴费

1. 请将应缴学杂费足额存入银行卡中。

2. 从2016年2月20日开始,持本人校园卡及银行卡到校园内圈存机上“校园一卡通系统”自助刷卡缴费。

(三) 网上缴费

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网站,点击“综合信息服务--学杂费缴费”,根据网站提示缴纳学杂费。

三、收费收据领取

通过上述三种方式缴费成功后,缴费收据开学后由各学院统一发放。

四、其它

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,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,在缴费时只缴纳学费与贷款的差额部分。

缴费咨询电话:029-82665411

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

2016年1月15日

财务处 发布于 2016-01-16 09:00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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